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

新闻报料:0731-57806668

坚定不移挺进“全国百强县”,毫不动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客运用地、候车位、停车场等将被罚款

  383653659月2日讯(记者 龙显扬)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客运用地、候车位、停车场等,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记者2日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县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客运车辆(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在城区范围有序通行,达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树立县城交通新形象的目的。


  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城区营运的客运车辆须做到“车进站、人归点”,按核定设立的站点和规定的线路有序行驶、停靠上下旅客,所有客运车辆必须遵守“即停即走(后面车驶到停靠位时,前车必须立即驶离停靠位)”规定,不得占用客运停靠位,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同时,客运班线车辆应遵守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规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城市公交车辆自觉遵守道路的标识标志标线信号灯的管理,进入公交港湾(停靠点)上下乘客;出租车不违规停靠上下客,做到即停即走。


  该负责人表示,严禁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客运用地、候车位、停车场等,违者,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完)

 

 


38365365公众微信号


[稿源:38365365]
[作者:龙显扬]
[编辑:莫丹霞]
 相关新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强工壮县,惠民富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