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9月17日讯(通讯员 陈惠)9月16日,梅林桥司法成功调解一起因幼儿受伤而引起的幼儿园与幼儿家长之间的赔偿纠纷。协议履行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5岁的小彭是梅林桥镇某幼儿园的学生,父母均在外打工,和爷爷奶奶生活。2014年11月3日,彭奶奶发现小彭右腿异常,于是带小彭去医院检查,经检查为右腿骨折,先后在湘潭县中医院和阳科骨科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用13500元。彭奶奶认为此事和幼儿园脱不了干系,于是找到幼儿园讨要说法遭拒,纠纷由此产生。
梅林桥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均因双方对责任认定不统一或是赔偿金额差距甚远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9月16日晚,司法所协同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近三个小时的做工作,解说法律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幼儿园承担小彭住院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另由幼儿园补偿小彭家长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损失13080元。接到赔偿款后,彭奶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完)
[作者:柳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