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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水时管抗洪 退水后管保洁

湘潭河长制落地有声

湖南日报7月16日讯(记者 曹辉 蒋睿 通讯员 欧阳晓 李耀湘 朱哲涵 彭婷)烈日炎炎,热浪袭人。7月14日,在湘潭市湘江两岸,随处可见当地干群清扫垃圾、防疫消毒的身影。自7月7日湘潭市市长谈文胜签署湘潭市总河长2号令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精心组织、动员江河沿线的群众、志愿者和武警官兵参与,对河流河面、沿岸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目前,湘潭市灾后河道保洁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

    涨水时管抗洪,退水后管保洁,湘潭市河长制落地有声。今年3月起,湘潭市在全市江河湖库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体系,由1327名党政干部担任各级河长,负责相应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工作。

    6月22日至7月1日,湘潭市普降大到暴雨,迎来自1994年以来最大洪水。6月28日,湘潭市发布总河长1号令,要求全市各级河长及河长助手严格按照防汛抗灾有关规定和河长制职责分工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密切跟踪雨情汛情,紧盯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深入一线、提前防范。抗御此次特大洪水,湘潭市实现了“未溃一堤一垸、未垮一库一坝、未发生群死群伤”的目标。

    大水退却后,根据湘潭市总河长2号令,各县市区迅速投入到灾后清洁工作当中。7月7日,雨湖区河长办下发《关于迅速集中清理全区河道渠道垃圾的命令》,要求在7月12日前,彻底清除河道、渠道、水库、水塘垃圾;岳塘区区委书记、第一河长胡海军,岳塘区区长、河长陈爱民发动环卫、卫计、畜牧、河长办等相关部门,迅速在湘潭湘江东岸开展卫生保洁、消毒防疫及区域水系清洁打捞工作。

    湘江、涟水同时过境,湘潭县河道垃圾整治任务最为繁重。湘潭县委书记傅国平等各级河长,迅速发动干部群众,彻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初步实现“河面无漂浮物(尤其是动物尸体)、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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