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

新闻报料:0731-57806668

坚定不移挺进“全国百强县”,毫不动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我县组织楼盘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

       红网湘潭县分站7月12日讯(记者 杨建)为方便地产公司更好地熟悉与掌握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7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潭县管理部邀请市住房公积金信贷科工作人员,就新政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宣讲,我县40个楼盘相关负责人参加。


       此次培训围绕贷款政策及解读、按揭需要哪些材料、贷款申请条件及额度测算、贷款申请表填写及资料规范等内容进行。旨在提高地产企业的政策知识和服务意识,推进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据悉,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为: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组合贷款额度50%,且不违反可贷额度相关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普通自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完)


38365365公众微信号


[作者:杨建]
 相关新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强工壮县,惠民富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