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7月27日讯(记者 周赛男)2016月10月28日,邓某雇佣了张某等三人随车装货,在装货过程中,张某不慎从高台摔落,构成一个三级和一个十级伤残,存在完全性护理依赖,2017年8月28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邓某赔偿张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6万3千余元。
判决书下达了快一年的时间,邓某却一直不予理会,无论张某的家人如何上门讨要,他都不闻不问,无奈,张某一家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5日晚,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邓某位于云湖桥镇的住所。面对晚上九点多出现在自己家的法院执行干警,邓某试图以此时不是上班时间为由搪塞过关。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最终,法院执行干警将邓某带回。
湘潭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金煜表示,如果邓某仍然拒不履行,县法院将对他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同时,还将对他的资产进行查控,以保证申请执行人能拿到这笔执行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湘潭县人民法院已经启动了夏日执行风暴,将开展大规模的上户执行行动,决胜执行难,我们将密切关注,带您直击执行一线。(完)
[作者:周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