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8月2日讯(记者 杨建)超限超载车辆是公路“杀手”。8月1日,记者从县公路局获悉,对于超限、超载车辆,将按照“一超四罚”新规进行处理。今后,执法人员如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不仅要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还要对货运车辆、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我县将全面落实车辆限载标准,凡在本县境内通行的所有货运车辆,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装载,车辆驾驶人员应当依次主动经过快速不停车治超检测通道,配合执法人员进站接受检测。所有货运源头企业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
我县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也就是说,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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