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县分站11月8日讯(通讯员 许迎春 唐一钧)日前,湘潭县人民政府第十六届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湘潭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
《办法》的制定旨在全面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设施农用地管理中部门职责不明晰、监管不到位、管理失序的问题,建立以乡镇审核和监管为主体的管理新模式。
《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界定了设施农用地的范围;二是规定了设施农用地的规模控制标准;三是确定了设施农用地的选址要求、办理程序、申请要件和时限要求;四是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要求。
《办法》的制定适应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将在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和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完)
[稿源:38365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