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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药”降价保供当催马扬鞭

李克强总理近日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癌症等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突出反映了推进解决药品降价保供问题的紧迫性。”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相关措施要抓紧落实,能加快的要尽可能加快。”(7月18日中国政府网)

  近来有多家媒体曝出,被称为乳腺癌“救命药”的赫赛汀自去年纳入医保之后,在全国多地出现缺货状态。其实药品短缺已不是偶发现象,短缺药品中不乏廉价常用药,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救命药”。

  廉价“救命药”短缺因素比较复杂,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利润空间。这些药品在采购过程中,常被厂家告知原料缺乏、厂家暂时不生产等,进而推荐利润更丰厚的替代药。在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投机和垄断因素也在起作用,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

  由于利润过低,企业缺乏生产经营廉价药的积极性。近年来,化工原材料、环保、安全、物流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企业生产廉价药利润微薄。国家虽给出了廉价药定点生产企业名单,但尚未出台药品的销售、配送等环节的配套政策,企业在药品销路不明确的情况下,不愿盲目生产。在廉价药定点生产上,尚无明确的遴选标准,造成入选企业常碍于成本等因素而无动力生产廉价药,一些有意愿生产廉价药的厂家却不在定点名单之列。从价格因素看,廉价药定价制度也亟待完善。201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取消了500多种廉价药的最高零售价格限制,但医疗机构在实际药品招标采购时,往往以低价作为标准来压低价格,使得药品中标价格过低。

  缓解廉价药品短缺必须用好政府“有形的手”。显而易见,短缺药的生产供应仅靠市场调节往往无法满足患者需求。围绕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快改革步伐势在必行。作为相关部门,应扩大监测范围,在目前500多个医疗机构监测哨点的基础上,向生产和流通等重点环节延伸,推动实现信息监测全覆盖。制定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实现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将监测端口从使用端前移到生产经营端,以避免短缺的实际发生。

  构建“以需定产”机制,才能保障廉价救命药不断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很关键,实现短缺药品储备常态化,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针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抢救用药及罕见病用药,应该建立药品储备制度,由专门机构负责该类药品的采购、储备及调拨。像蛇毒血清、免疫破伤风针等急救药,有的医院储备了,可能会导致药品因过期而浪费,而有的医院又可能不够用,四处找药。因此,国家应建立专门储备中心,集中整合资源,跨区域调配,而不是让患者和医院四处找药。

  长远来看,基于企业实际成本变化,建立浮动定价制度,以保证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才是解决“救命药”短缺的根本出路。定价程序应遵循规范化、公开化、合理化原则,对企业实际的生产、销售、配送成本进行评估,在保障企业利润的同时合理控制药价。通过市场的手段,让企业得到一个合理的回报,这样才能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在市场难以实现激励的廉价救命药领域,可通过财政支持、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手段,提高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保证合理供应。

    文/张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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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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