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

新闻报料:0731-57806668

坚定不移挺进“全国百强县”,毫不动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领导言论 > 正文

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中共湘潭县委副书记  周艳希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关政策精神,全面掌握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引导新形势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我与县委办、县农办、县农经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石潭、杨嘉桥、射埠、茶恩寺等6个乡镇及13家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听、看、问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县、乡、村三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梳理,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发展现状及特点

    自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到2013年6月,全县农经部门登记备案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85家,其中省级示范社8家、市级示范社38家、县级示范社51家;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1.3亿元,入社农户2.5万户,辐射带动农户4.8万户。从当前的具体发展情况来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五个特点:

    1、组建形式趋于多元化。合作社组织方式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可大致归纳为五种模式:一是公司企业带动型。采取“公司+合作社+社员”的模式,利用企业的技术、资金及市场优势,发挥合作社的桥梁作用,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生产体系。如利群生猪合作社、信达种桑养蚕合作社等是典型代表。二是种养大户创办型。由种养大户牵头发起,依托其管理经验、资金、技术优势带头创办合作社。如雁芙养鸡、海忠蔬菜合作社均是由20多年养鸡、种蔬经验的能人创办,他们通过长年的技术经验和资本积累办起了自己的合作社。三是集体组织牵头型。合作社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石潭镇八角村村支书冯应龙当村支书28年,领办八角香菇专业合作社12年。四是行业人才领办型。农技服务体系的技术人才、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等领办合作社,如古潭水稻合作社由镇农技站高级农技师赵海河领办,德诚油沙豆合作社由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谭治中领办。五是主营产业衍生型。如春静、孝成水稻合作社购买了大量农业机械,为了缩短机械闲置时间,又联合组建单独的农机合作社,一方面确保自身作业需求,另一方面也为周边农户提供经营性服务。

    2、覆盖领域日益广泛化。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产业领域不断拓展。初步统计,全县有生猪合作社86家、粮食合作社51家、湘莲合作社7家、油茶合作社11家、楠竹合作社10家、农机合作社8家、蔬菜合作社32家、水果合作社9家、其他种植业合作社19家、其他畜禽养殖合作社38家,已覆盖全县水稻、生猪、湘莲、油茶、楠竹、茶叶等六大主导产业,并逐步拓展到了蔬菜、农机、水产、其他畜禽等种植或养殖业。二是合作空间不断扩大。目前,我县合作社服务范围已逐步由本村、本镇向跨村、跨乡、跨县拓展。如潭湘养猪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已跨湘潭、湘乡两个县(市),打破了行政区域限制。

    3、技术服务逐步专业化。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从起初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领域的合作,逐步向加工、流通、销售和品牌创建等经营领域拓展,初步形成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的服务体系。如雁芙生态农牧发展合作社从事养鸡业多年,实行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防疫、统一饲料、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模式,合作社对社员在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开展全程服务,产品全部实现了包销,其优质产品在港粤市场供不应求。

    4、市场经营走向品牌化。在“市场之手”的引导下,合作社越来越注重生产适合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的畅销产品,越来越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注重打造自身质量过硬的品牌。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已注册农产品商标35个、取得质量体系认证5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3个、绿色食品认证5个、国家地理保护标志1个,有1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了自己的销售网站。

    5、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化。近年来,我县提出“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实施“一社一策”的指导策略,加大奖励力度,规范后续管理,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县农业主管部门在全省首创自行整理归类编写了《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文本》、《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硬件布置标准文本》、《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制度范本》等三个标准文本,不仅方便了合作社的统一规范运作,而且减少了阵地建设经费投入上的重复和浪费,做到了有章可徇,推动了民主管理,规范了财务运行,推动了全县合作社既有量的增加,更有质的提升。

    二、产生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全县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和引导农民围绕产业发展联合起来,开展互助,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目标,为全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注入了蓬勃生机。

    1、促进了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合作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将长期分散经营的农民联合起来,有效整合农户手中少而散的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而加快了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综合效益。目前,全县流转耕种面积19.9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山地流转面积达33.15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9.5%。2012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24.5亿元,入社社员人均纯收入高出非社员3450元。

   2、促进了农民增收,带动了二三产业发展。合作社通过开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既直接提高了社员经营性收入,又通过土地流转、岗位返聘等形式,间接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务工性收入。如军民水稻合作社将5000多亩水田流入合作社,土地流出方在享受国家种粮补贴之后每亩还可稳拿600元流转租金,合作社还长期聘请留守在家的劳动力从事种植管理,可获得近100元/天的务工收入。与此同时,合作社的集中经营,进一步释放了富余劳动力,促进了更多青壮年向建筑、经商、餐饮、加工等服务行业转移,加快了全县二、三产业发展步伐。

    3、延伸了产业链条,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分布在水稻、生猪、湘莲、油茶、楠竹、茶叶等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这些合作社以产业升级为导向,以精深加工为方向,致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全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蓬勃兴起,特别是今年成功获批“全省首轮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后,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更迎来了重大发展契机。2012年,全县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5%,贡献的财税收入达2.7亿元。

    4、提高了组织程度,增强了抵御风险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民,是农民进入市场、抗御市场风险、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带领“小生产”进入“大市场”,为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组织农户依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避免了因盲目生产导致的经营损失,降低了市场风险。同时,合作社对规范成员行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强大的组织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

    5、加强了科技推广,完善了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于其成员为宗旨,通过开展技术交流、聘请专家讲解新技术、统一引进新品种等措施,加快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解决了政府难以完全满足千家万户小生产者多样需求的矛盾,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不足。例如,近年来全县水稻专业合作社大力引进高产优质稻,广泛推广大棚育秧、机耕、机播、机收、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系列新技术,促进了水稻单产的进一步提升。

    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近年来,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质量逐步提高,形式趋于多样,功能逐步凸显。但总体上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仍处于培育、壮大和规范阶段,在合作社的内部运行和外部发展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从合作社内部运行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规模偏小,带动作用不强。有的合作社入社社员不足百人,有的属家庭作坊式,带动农户数量不多,覆盖种养面积不大;有的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无法实现自营收入,仅靠收取一点股金和服务费来维持日常运转。当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者市场价格波动时,这些合作社难以有效的维护社员利益、抵御市场风险、带领社员渡过难关。二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县内多数合作社的业务还停留在订单农业层面,仅仅是把社员的产品集中起来,出售给超市、加工企业或批发市场;而在组织社员培训、拓展经营领域、开展标准化生产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有限。如泉丰蔬菜合作社在面对辣椒价格相比前期急剧下跌的情况下,号召社员用做剁辣椒、干辣椒、浸辣椒等初级加工的形式来提升附加值,但由于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制约,也还仅仅停留在想法上。三是结构松散,存在“空壳社”现象。虽然大部分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制度,设立了组织机构,但有的“只搭台,不唱戏”,流于形式,没有正常运转;有的合作社与社员没有形成利益挂钩的经济共同体,有利则合、无利则散;还有的合作社仅有“三证”和“三子”(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牌子、章子、桌子),没有服务项目和经营业务,是典型的“空壳社”。四是资金不足,融资难度大。目前我县合作社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其它筹资渠道不多。如信用贷款额度很小,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依然难以突破;民间融资成本比较高,对高风险、低回报的农业生产也不是很适应。在获取财政资金支持上,全县280多个合作社近5年内仅有9家合作社得到了省部级资金支持,2012年只有4家得到了相关项目支持,资金量也很少,难以投入到生产经营环节上来。五是素质偏低,主动意识不强。从我县实际情况看,合作社社员的文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少数合作社“两眼向上”,仅盯着上级的一点扶持资金,没有把心思用在争取政策支持、加强内部合作、探索机制创新、创立自有品牌、参与市场运作等方面,且只愿分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

   (二)从合作社外部发展环境来看,也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加强: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目前,各乡镇合作社的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三农”发展的观念。有的认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产生税收,政府没想头;有的认为农业产业化,只要重视培育几个有看相的龙头企业即可;有的存在口头上重视但行动上不够重视的现象。二是配套政策相对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级政策法规已经出台多年,在产业扶持、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也都有政策扶持的相关规定,但是省以下地方政府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束之高阁,难以实施到位。三是扶持力度亟需增大。相对于合作社的快速发展需求而言,各级政府目前对合作社资金、项目扶持显得杯水车薪。在选择农业开发、新农村建设、科技推广等项目载体方面,一些部门虽然有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执行时,还没有把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基层组织、龙头企业等一视同仁。四是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农业、经管、工商、发改、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但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经管部门作为合作社的指导监管单位,也因无法及时掌握合作社的数量、规模、类别等注册情况而导致工作被动。五是业务指导没有跟上。指导合作社建设是一项具有较强政策性、知识性和专业性的工作。在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中,主管单位乡镇经管站已撤并到经发办,经发办总人数5—6人,要应对8个职能局的业务工作,从人力和精力上难以统筹兼顾,乡镇一级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出现断层或者弱化。

    四、相关对策与建议

   基于以上困难与问题,对如何科学、有力地促进全县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提五点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

   1、从破解三农难题、建设农业强县的高度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湘潭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生猪外调第一县,近年来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成绩喜人。但与当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比,我县调整农业产业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任务还很艰巨,还称不上农业产业化的强县。解读2013年中央1号文件可以发现,新形势下,国家把培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作为破解“三农”难题、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而各地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最核心的、成熟的生产经营主体,它既是种养大户的放大器,也是家庭农场的孵化器;既是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农户收入水平的有效形式,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组织载体。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乡镇和涉农部门,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推进我县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的根本要求和重要抓手,给予更多、更大的重视和支持。

    2、在置身竞争格局、着眼发展全局的定位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可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借鉴先进经验。从合作社的现有数量、发展速度和带动范围来看,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居于湘潭市各县市区前列。但审视当前周边区域竞争格局,一些地区的工作力度和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如长沙县和宁乡县都提出要用3-5年的时间使50%以上的农户全部成为社员;永兴县颁布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大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做到村村都有合作社;岳阳市提出五年时间实现“765”的目标,即用5年时间做到70%的农户成为社员,60%的合作社有自己的品牌和商标,50%的农产品通过合作社生产销售。二是成立工作班子。建议成立湘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工商、税务、金融、保险、农办、农业、农机、畜牧、水利、林业、农开办、国土、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综合协调,促进资源整合。各乡镇要以经发办为依托,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统一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解决目前存在的多头管理、信息不能共享、合力不强的问题。三是制定专门文件。县委、县政府要围绕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尽快出台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新形势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制定发展目标、明晰发展思路。

   3、在把握阶段特征、促进规范建设的原则下,进一步加强培育指导。当前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顺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把握县内合作社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促进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引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量的扩张为主,逐步向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转变。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建议把原来“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充实完善为“适时催生一批、培育壮大一批、规范改组一批、提升成熟一批”的分类指导策略,帮助合作社提升自身实力。“适时催生一批”:即对有一定产业基础、农民有合作愿望的镇村和产业领域,要当好“催生婆”、“助产士”,及时帮助组建一批合作社。“培育壮大一批”:即对已经组建起来、发展路子对头,但基础较薄弱的合作社,要加大支持、培育力度,为其提供宝贵的“第一推动力”。“规范改组一批”:即对已经组建起来,但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和不足的合作社,要引导其积极改组,依法走向规范。“提升成熟一批”:即对具有较强实力、运行比较规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合作社,要引导其拉长产业链条,扩大覆盖区域,壮大经营规模,增强品牌效应,提高带动效果。二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地鼓励和引导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及基层组织带头领办合作社,同时按照“实力壮大、示范引领、阵地规范、管理民主、财务健全”的方针,抓好县级示范社的创建,以有效措施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之逐步培育成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分种养类别、水平层次较高而且时间较长的专业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并从师资、场地和资金上支持合作社开展对社员的经常性培训。

   4、以加强薄弱环节、解决困难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建议县委、县政府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已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建议县财政拿出一定额度的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预算,重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示范社、创立自有品牌、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引导农民以流转土地作价入股、兴办自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并以合作社小额贷款低息贴息或提供联合担保平台的方式帮助合作社破解融资难题。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可考虑有前提、有计划的统筹安排部分涉农项目委托成熟的合作社实施。在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的支持上,除了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要更加注重示范村里面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点的打造,拿出部分比例的新农村建设资金用于奖励和支持,增强示范村自身的造血功能。三是加大信贷、税收、用地等扶持。要鼓励大户之间联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业机械设备、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降低贷款门槛,适当提高抵押率。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要用足、用好农业保险、土地流转及支农惠农的各项相关政策,加强部门联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提速发展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合作社的相关收费项目,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8365365公众微信号


[作者:中共湘潭县委副书记 周艳希]
 相关新闻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强工壮县,惠民富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湘潭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湘潭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欢迎打扫关注!

×